各市、县(市、区)教育局: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,推进我省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协调发展,努力培养具有创业创新创优新江苏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,决定在全省职业学校深入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在全省职业学校深入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,是实现教育和谐发展、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全局,充分发挥广大职业学校师生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,努力培养具有“三创”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的必然要求。当前,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已进入关键时期,与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,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教育需求相比,职业教育的教学质量亟待进一步提高,办学特色有待进一步彰显,服务优势需要进一步提升。在职业学校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,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,进一步端正以就业为导向、服务为宗旨的办学思想;有利于学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以生为本,突出职业教育办学特色和形成办学优势;有利于激发学校发展活力,深化教育教学改革;有利于营造优良的文化育人环境,维护学校安全稳定。总之,建设和谐校园,对于全省职业学校坚持党的教育方针,全面推进素质教育,努力培养“三创”新人,促进职教富民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。 二、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是: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,按照“民主法治、公平正义、诚信友爱、充满活力、安定有序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”的基本要求,紧密联系职业教育实际,突出教育富民主题,围绕育人为本、德育为先的要求,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,打造富有行业特色和专业特点的校园文化,建设优良的师资队伍和美好的育人环境,形成自我教育、学校教育、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为一体的教育合力,努力培养具有创业创新创优品质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,为建设教育强省、实现“两个率先”做出应有贡献。 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是:创建活动规划科学,措施得力,成效显著;学校领导班子作风民主,勤政廉政,开拓创新;德育工作以生为本,紧贴实际,富有成效;校风、教风、学风端正,教学、实践、服务成绩突出;校园文化特色鲜明,竞赛活动丰富多彩;校园环境整洁,建设优美,各项管理严格规范,安全工作责任落实。学校物质文明、政治文明、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呈全面、协调、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。 三、切实加强对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的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,落实工作责任。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建设和谐校园的重要意义,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、党政共同负责的领导体制,主要领导亲自抓,把建设和谐校园作为学校落实科学发展观,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,紧密结合高水平示范学校创建、迎接星级评估、加强学校规范管理等工作实际,放在突出位置,摆上重要日程。要认真研究,理清思路,因校制宜,抓紧制定创建和谐校园总体规划和方案,定期研究、及时解决和谐校园创建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,有效推进创建活动顺利开展。 加强制度建设,提供有力保障。学校要加强和谐校园建设和管理的相关制度建设,建立健全和谐校园建设的工作机制,努力形成党、政、群各司其职、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,共同推进和谐校园创建活动。把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必要的经费纳入预算,在人、财、物等方面为和谐校园创建活动提供充分保障。 营造良好氛围,形成工作合力。要着力营造建设和谐校园的浓郁氛围,在做好社会媒体宣传的同时,充分发挥校内宣传阵地的作用,广泛宣传建设和谐校园的重要意义,大力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,动员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,努力形成建设和谐校园的强大合力。 各市、县要加强对本区域职业学校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的指导和管理,认真总结创建活动中的成功经验,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,推动和谐校园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开展。 自本通知发出起,原《江苏省职业学校文明学校评选表彰办法》自行中止。 附件: 《江苏省职业学校和谐校园评选表彰办法》
二〇〇八年二月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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